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政策名称(概念)
高龄津贴和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是针对高龄老人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二、认定范围(对象)
1、户籍在本县,80-99周岁的高龄老人。
2、户籍在本县,100周岁以上的(含100周岁)长寿老人。
三、补贴标准
(一)80-89周岁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元;
(二)90-99周岁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三)100周岁以上的(含100周岁)的长寿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500元。
四、办理程序
(一)资料申报:对符合条件的高龄老人由本人或者亲属按要求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村)提交申报或复核资料。
1、新增的高龄老人或百岁老人:提供《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贴申请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一份和近距离照片(手持申报时间节点前后的杂志刊物)一张;
2、已去世的高龄老人:提供销户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一份;
4、迁出的高龄老人:户籍迁出原县(市)区的老人需先向原申领单位报送户籍迁出资料,退出当地补贴,方可向迁入地单位重新提交补贴申请资料。
(二)初审:经户口所在的社区(村)和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后,上报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三)复审: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对申报资料进行汇总审核,无异议后将新增高龄老人和异动的(死亡取消或调整变动)高龄老人的详细信息录入到财政系统。
(四)发放: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将补助名单汇总表报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