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1-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优惠政策(待遇标准)
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100元(与低保享受额补差发放),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不低于当地当年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的50%发放基本生活补贴,每人每月550元,逐月发放。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书
2.儿童及监护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3.父母情况证明(疾病诊断书、残疾证、服刑在押判决书、失联证明等)
4.一寸照片两张
5.村(居)委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
办理基本流程
提出申请→乡镇查验→县民政部门确认→终止保障(父母情形发生变化或儿童已满18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