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公开>社会救助>救助政策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街面救助

来源:茶陵县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0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一、受理条件

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

二、所需材料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三、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