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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信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23年5月11日,陈某通过网上信访投诉,反映2023年4月19日在株洲市邮政储蓄银行茶陵支行办理汽车抵押贷款10万元,分60期支付还贷。现因个人原因,决定提前还款剩余全部车贷。但银行工作人员拒绝陈某想提前还款的请求。经2023年5月12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查证,2023年4月19日,陈某本人在邮政储蓄银行申请车贷,在签订贷款合同时,银行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其该笔贷款需满2年才能提前还款,并且根据银行与陈某签订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汽车专项分期付款业务合作及担保合同》第30条第6款约定:“手续费分期收取,约定分期期数36期(含)以下的不得少于12期方可提前还款,分期期数36期(不含)以上的不得少于24期方可提前还款,提前还款均需收取客户剩余未还本金3%的违约金。”目前放款时间不足一个月,陈某的信访诉求并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规定,故不能提前还款。经银行工作人员当面与陈某沟通,陈某对此表示理解,并对处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