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网上信访规范化办理公示栏

关于朱某反映“某公司拖欠其工资17200元”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来源:茶陵县信访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3-0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2024830日,朱某网上信访称其202311月在某公司承建的高标准农田干活被拖欠工资17200元。经县农业农村局核实,茶陵县农业农村局是项目业主单位,该公司于 2023 109 日中标,工程总造价479.126455 万元,合同对工程款拨付等有规定,2024 64 日已拨付首次进度款,此时公司完成80%工程量,正办第二次进度款拨付。

朱某曾于2024517 日网上投诉被拖欠工资39600 元,经茶陵县农业农村局调解核算,实际工程款37200元,66 日该公司支付20000 元,因前期垫付资金多,无力支付剩余17200 元,待第二批款项拨付后支付,所欠款项属实。

912-30日之间,县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与农垦股负责人三次约谈了公司负责人,讲清了承包人需要履约责任责令该公司尽快结清与朱某的款项,并会持续跟进。预计11月底第二次进度款可拨付到位。2024115日该公司已将剩余尾款17200 元支付到信访人朱某提供的账号上。11 7 日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朱某表示已收款且对处理结果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