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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1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减少露天焚烧秸秆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切实改善我县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结合茶陵县实际,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牵头草拟了《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0月24日前,就《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发送至clxhbj2021@163.com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农作物秸秆禁烧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茶陵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