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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共茶陵县委 茶陵县人民政府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报〔2023〕5号 签发人:邓元连
中共茶陵县委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委、市政府: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茶陵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依法履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等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2022年工作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依法履行职能。一是注重高位推进。县委书记始终坚持带头深入调研,认真部署全面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10月27日下午,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法治茶陵建设规划(2021-2025年)>落实责任分解工作方案(送审稿)》等文件。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全面落实《茶陵县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实施办法》,3月4日召开了法治政府调研会,研究部署了2022年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调研各项工作,认真开展了一系列自查活动,形成了《茶陵县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报告》等文件。10月26日,参加了全市召开的2022—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动员部署会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电视电话视频会,根据会议要求,茶陵县积极申报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目前正在创建中。三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开展了第六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命名工作及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在2022年10月湖南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公布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中,茶陵县严塘镇湾里村榜上有名。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指导各单位制定了相应告知书、承诺书模板、办事流程、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等文书并进行公示,进一步简化了部分行政事项办理时限和程序。认真落实了“放管服”改革和“一件事一次办”等各项工作任务。五是强化监督考核。一年来,先后不定期组织法治政府督查和调研,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依法治县绩效考核内容中,以督导考核机制推动各项工作。
(二)强化制度约束,全面落实依法决策。一是严格遵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切实提升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积极参与做好人民煤矿关闭、园区企业入驻等事关民生的决策事项。二是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对全县各部门牵头起草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严格办文程序、规范文件出台,坚持做到未经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办公室不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不审议、县政府领导不签发的“三个不”要求。2022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24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24份,提出修改意见300余条,审核通过并发文13件,向市政府及县人大常委会报备13件,报备率100%;审查县政府合同24件,其他重要文件57件。三是注重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落实每周七天法律顾问值班制度,为县政府的工作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建立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及时核对法律顾问服务事项,用主动作为推动法律顾问的积极性,强化法律顾问队伍的凝聚力,有效发挥其智慧大脑的作用。
(三)强化过程监督,全面规范行政执法。一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全县行政执法证持有766人。加强综合执法制式服装配发审核工作,坚持一人一证一号管理。积极组织全县行政执法考试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二是依法护航拆违保安工作。制定并印发了《茶陵县司法局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拆违保安工作计划》《茶陵县司法局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城区拆违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法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茶陵县司法局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暨城区拆违保安“百日攻坚”行动法治保障工作专班,召开政府法律顾问依法推进拆违保安工作讨论会,为拆违行动提供法治保障。三是优化行政执法方式。将柔性执法的要求贯穿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工作中,针对执法过程中涉及到首次、轻微的违规经营行为,指引执法机关柔性执法。
(四)强化矛盾化解,全面推动依法治理。一是高质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4月13日,印发了《茶陵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度建设。全年共新收行政复议申请 24件,受理18件,办结18件(含去年结转2件);共办理应诉案件5件、仲裁案2件,已结案3件,结案胜诉率100%。二是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充分调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坚持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指导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新成立了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非公有制经济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三是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年组织指导开展日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8次,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等专项矛盾排查化解活动5次,重点开展“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专项活动,对易发多发、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建立专门的台账。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86起,成功调处1534起。
(五)强化普法宣传,全面提高法治素养。一是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法律培训等制度建设,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2022年全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确保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达2次以上。今年,我县8747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学法考法,考法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二是全面推进“八五”普法。以县委、县政府的名义制定转发了《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指导思想、普法重点内容、法治文化建设等主要目标任务。出台了符合本县实际的《2022年茶陵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突出重点对象普法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三是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采取电视台、红网、制作大型户外广告、举办法治讲座等方式,积极宣传《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共张贴宣传标语480余条,入户宣传3000余次,累计发放法治宣传读本28450余册(份),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及不足
(一)法治建设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部分党政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未引起应有的重视,没有真正把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二)法治建设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县级层面虽然组建了相关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机制制度,但仍存在运转不畅等问题和现象。
(三)部门法制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部门还未真正认识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高,举措不力,工作疲于应付,主动审查意识不强;内部法制审查不严肃、不认真,往往是走过场、流于形式。尤其是部门规范性文件工作,还没真正开展。
(四)法制建设队伍有待进一步充实。各部门法制工作普遍存在机构人员配备不够、人员专业素养不高、执法设备不齐全等问题。
(五)法律顾问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准入条件和程序不完善、不严谨,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同把关等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不够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准确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担负深化贯彻落实的重大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茶陵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推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的配套机制和办法,推动各级政府及部门高效履职尽责。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普遍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积极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全力打造服务型政府,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主体工程。要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规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坚决防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决策制定和出台。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株洲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不断完善、加快出台《茶陵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面健全完善部门衔接、报送审查、文件公开、备案监管、动态清理等全流程工作机制,使规范的事项有章可循、规范严谨。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执法规范性问题,全面落实“三项制度”。要用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反映依法行政状况的“晴雨表”功能,盯紧突出问题,强化结果运用。制定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管理流程、办事流程等,如行政复议建议书、意见书办理流程,建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制度、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优化行政应诉案件办理流程,做好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智慧外脑”作用。
(五)持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从强化认识、完善机制、充实力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等全方位、全天候,群策群力、善作善成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认真梳理、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报告、分析、研判等机制,做到纠纷早发现、原因早查明、情况早控制、矛盾早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这是建设法治茶陵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八五”普法的总体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传媒手段,突出领导干部、在校学生、基层群众等重点群体,采用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律法规,提高全民法律意识。要把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农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全年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以上,全县村(社区)法治文化小广场、公园或长廊覆盖率达100%。要结合新形势下依法治理工作规律,推进内容形式及方法手段创新,鼓励基层创造,提高依法治理成效。
中共茶陵县委
茶陵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