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株洲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写及报送工作要求》,现发布茶陵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茶陵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条例》及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法治茶陵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梳理本机关在履行司法行政职能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明确公开属性、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全年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茶陵县基层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准确、规范地公开了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共62条,其中行政复议43条,公共法律服务19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网络在线平台等任何形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了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确保一旦收到申请,能够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规范政府信息的制作、获取、保存、发布、更新和归档流程,确保信息准确一致。加强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内容审核,落实“三审三校”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和不当信息发布。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规范生成和发布政府信息。对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动态更新,并在政府网站集中统一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优化门户网站专栏。严格按照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设和维护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设置,确保栏目清晰、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查询方便。
2.拓展线下公开渠道。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司法所等场所的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等,公开服务事项、办事流程、联系方式等信息,方便群众获取和办事。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办公室为牵头负责股室,配备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 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发布“三审制”,由股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后方可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司法行政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信息公开仍停留在动态、流程层面,政策解读的形式相对单一,运用图表、动画、视频等通俗易懂方式解读政策的能力有待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的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
2.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巩固。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稍显滞后。
(二)改进措施
1. 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细化公开内容,增加发布频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探索开展专家解读等,增强解读的针对性、权威性和可读性。
2. 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定期对公开内容、更新频率、平台一致性等进行自查督查,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规范。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实际操作能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本机关未发出任何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全年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