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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的手续办理
外来(进城)务工子女要求在流入地就学,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流入地要有稳定的务工单位和稳定的住所,并由其父母和监护人持户籍所在地户籍证明、身份证、从业证明、在流入地的暂住证、房屋证或租房备案登记资料及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向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凡符合条件的,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统筹安排并指定接受学校。
信息来源:茶陵县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