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办字[2007]9号
各乡镇(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对人才的领导,密切党与人才的联系,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2007年继续实行县
级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系对象:县内优秀人才。
二、联系内容:
(一)掌握联系单位人才队伍现状,帮助找出问题和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和指导性意见,指导联系单位制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督促联系单位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人才工作的有关政策及会议精神,指导联系单位制定具体贯彻落实的措施。
(三)及时了解所联系的人才在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充分听取所联系单位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及本单位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五)帮助所联系的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并注重对优秀中青年人才的培养。
三、联系方式:
(一)每位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联系1—2名优秀人才,并确定一个联络部门,指定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政工)人事工作的领导为责任人,另指派一名联络员。
(二)联系的主要方式:走访联系单位、委托联系、电话信函联系、召开座谈会、进行调研等。县级领导原则上每季度走访一次,或委托联络部门、联络员走访联系对象。
(三)联系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以及联络员要及时向县委人才办反馈县级领导联系人才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县委人才办具体负责县级领导联系人才的组织、协调,并及时向联系对象发放《县级领导联系人才情况登记表》,于年终收回。
四、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分别于6月、12月下旬将联系人才工作情况向县委人才办报书面汇报材料。
(二)县委人才办及时综合县级领导联系人才工作情况,报告县委,并在适当范围进行通报。
(三)县委人才办设在县委组织部,联系电话:5215680。
(四)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单位领导联系本单位人才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人才工作开展。
附:1.2007年县级领导联系人才工作安排表
2.县级领导联系人才情况登记表
中共茶陵县委办公室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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