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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人事局
茶陵县建设局

关于公开招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配合实现县委、县政府创卫生城市、创3A景点、景区,再建一个茶陵城的目标,经研究决定,面向株洲地区公开招考5名(其中女性1名)专业技术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制)到县建设局建工站、安监站、质监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有株洲地区户籍,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4、专业:城市规划、建筑造价、道路桥梁、给排水、建筑工程、工民建。

   二、报名

  1、2008年6月25日至7月3日,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茶陵县人事局考试培训中心报名,每人交考务费100元,报考人员于7月4日带本人身份证及收款收据到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
  2、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得小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数。

  三、笔试

  2008年7月5日上午8:00~10:00、10:30~12:00在县人事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笔试。考试内容分别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总成绩的30%,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70%)。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人员(笔试成绩相等者,录用专业成绩高分者)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分排名依次替补体检。

  五、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职位人数的,按体检情况依次替补考核考察。

  六、录用

  1、经考试、考核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
  2、录用人员由县建设局组织岗前培训、跟班,县建设局根据培训、跟班效果确定工作岗位。

  七、监督

  招考工作由县监察局派员全程监督。

 

茶陵县人事局 茶陵县建设局
2008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茶陵县建设局   责任编辑:谭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