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湖南  茶陵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地图  
   
  茶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现状与建议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2005年我县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由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体上运行平稳,农民群众比较满意,呈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的局面。
  一、运行现状
  1、组织保障有力。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在我县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党委、政府把这项工作列为农村的中心工作和建设“和谐茶陵”的一项民心工程推进,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来抓。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曾多次亲自过问、部署该项工作,并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专职干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干部,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县有部门把县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镇、村,并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把合作医疗工作列入干部年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考核的重要内容。全县上下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为推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2、基金运行平稳。2006年,全县20个乡镇参合农民有393499人,参合率为80.03%;共筹集基金1770.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590.25万元,省财政补助511.6万元,市财政补助157.4万元,县财政补助118.05万元,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393.5万元。截至2006年12月底,共补助住院参合农民11568人次,占参合农民的2.94%,支付资金824.3万元。2007年,根据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县本年度实际可筹集资金2227.4万元,其中上年度中央财政结余196.75万元,本年度中央财政补助787万元,省财政补助538.92万元,市财政补助165.82万元,县财政补助124.37万元,农民个人缴纳参合资金393.5万元,民政部门资助7.03万元。
  3、参合形势较好。2007年1月1日,我县正式实施《茶陵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覆盖了20个乡镇,359个行政村,参合人员有414554人,参合率为84.1%。目前,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出现了“一降五升”的良好态势。截至2007年3月31日,全县共办理合作医疗基金补偿3964人次,其中办理住院医药费用补偿3292人次,住院总费用976.4万元,次均费用2966元,同比下降563元,降幅为15.95%;受益人次同比增加2254人次,增幅为131.8%;发放补偿金额333.9万元,同比增加235.2万元,增幅为238.3%;可报费用799.8万元,可报费用比例为81.9%,同比增长11.4个百分点;人平补偿971元,同比增加108元,增幅为12.5%;实际补偿比例为32.8%,同比提高了8.3个百分点。全县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可程度和满意度均大幅度提高。
  4、监管措施到位。一是编制了有关文书。根据茶陵实际情况,编制了《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整改通知书》、《扣除质量保证金通知书》、《扣除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文书,规范合作医疗管理行为。二是开展了监督检查。为确实提高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水平,县有关部门坚持每两个月深入县内定点医院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工作,针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收费、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相关情况展开督察,发现问题,及时书面反馈,并要求其限期整改。三是组织了有关培训。利用乡医培训等契机,加大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因病施治等培训力度,为参合农民就医营造一个良好的医疗氛围,让广大参合群众真正得到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医疗服务。
  5、群众受益较大。为让广大群众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获得更多的实惠,今年我县修订了《茶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在确保基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扩大受益面、提高受益度,最大限度地让参合农民受益。一是调整了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由200元降为100元,县级医院由500元降为400元,市、省级医院维持1000元不变。二是调整了补偿比例。乡镇卫生院维持70%不变,县级医院由45%提高到50%,市、省级医院由35%提高到40%。三是方便了外出务工参合人就近就医用药。参合人在县外、省内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与同级别定点医院相同,补偿比例下浮5个百分点。参合人在省外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为1000元,补偿比例为35%。四是关注了弱势群体。对民政部门认可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其参合资金由民政部门资助解决,如患病住院,起付线为零。五是增加了特殊重大疾病门诊补助病种。由2006年的5种增加到2007年的20种。六是提高了住院分娩补偿标准。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孕妇,平产补助由每例150元提高到200元,难产将住院医药费用按规定比例进行补偿。七是设立家庭住院基金。对于参合农户年度内全家成员均未受益的,按每人8元的标准提取住院基金记入家庭账户。连续参合家庭,累积计算;中断参合者,家庭住院基金自动取消。当家庭成员发生补偿时,除按当年比例计算补偿金额外,将家庭住院基金合并补偿。

  二、主要困难和建议
  当前,虽然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发展形势和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筹资较难。由于部分应参合对象认识不够,期望值高,交纳基金的主动意识、配合意识不强。甚至在筹资过程 中,违背农民意愿的倾向与做法时有发生。二是医院服务待规范。一些定点医院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检查的行为时有发生;处方药物和检查项目超出基本药物目录和规定检查的项目过多,既增加了农民的费用负担,也加大了合作医疗基金支出。三是管理能力待加强。一方面相当一部分定点机构编制没有完全落实,人员既没有完全到位,又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经费不足。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落后,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
  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当前重点要切实解决、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措施。一是要进一步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发动,提高广大农民参加新农合的自觉性,为新农合制度建设奠定群众基础;要积极探索符合政策、简便有效、农民认可的筹资办法,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经办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高效、精干的合作医疗管理队伍。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规范服务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四是要按照确保基金安全、严格封闭运行的要求,切实加强农合基金监管。新农合基金必须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所有新农合资金必须及时、全部进入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对基金专户资金的拨付必须实行财政、卫生(或经办机构)的双层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新农合资金。五是要进一步加大对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信息来源:茶陵县统计局 周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