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维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茶政人〔2008〕1号
 
 
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维石同志任茶陵县城乡规划办公室主任、城乡规划局局长(正科实职);
  刘国艳同志任茶陵县城乡规划办公室副主任、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副科实职),免去其茶陵县规划局局长职务(副科实职);
  李永香同志任茶陵县创卫办副主任、爱卫办副主任(兼)。

二○○八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