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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洮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相关事项(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洮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确保移民后扶政策落实到位,我局已从2008年6月初开始对洮水水库移民后扶人口进行登记。现将此次后扶人口登记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登记对象:
  1、洮水水库移民后扶人口登记的范围为库区农村户口性质的移民。
  2、此次先期开展的登记工作对象为已签好移民安置协议且原有旧房已拆除并迁入新居生活的移民户。
  3、此次后扶人口登记不包含待定人口及死亡人口,待定人口及死亡人口待整个库区待定人口确认方案确定后再进行核定。
  二、登记主体:
  此次后扶人口登记工作暂由桃坑乡政府、移民户口所在村为主体进行登记,驻村移民工作队全力配合。待全部移民完成后,将后扶人口相关资料移交给安置区所在乡镇。
  三、登记程序:
  1、申报。由驻村移民工作队长到移民局领取《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申报表》,在工作队、乡政府办点干部的组织下对村组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申报表中包含待定人口及死亡人口,但应注明待定原因及死亡时间);
  2、公示。村、组登记完后进行第一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桃坑乡审核;桃坑乡对移民身份逐户逐人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交村组进行第二榜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3、登记。由驻村移民工作队长到移民局领取《湖南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登记表》,在工作队、乡政府办点干部的组织下对村组符合条件的对象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登记表只填校核后确认的人口,待定人口及死亡人口不填),经移民户主签名、村组负责人签章认可后,进行第三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准确无误后报桃坑乡;
  4、确认移民身份。登记表经桃坑乡盖章认可后,交移民局进行确认。
  5、确定后扶方式。各移民村组由工作队、乡政府办点干部以组为单位组织召开全体移民户主会议,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同意,民主确定后扶方式(后扶方式有三种:一是直补到人,二是项目扶持,三是二者结合)。会议形成的记录经三分之二以上户主签名后,加盖村组公章,报乡政府确认,由乡政府签具意见加盖公章后报移民局,并将确认的方式在本村组进行公示。
  6、下发后扶资金。移民局根据后扶人口登记表及后扶方式确认材料,按照村组确定的后扶方式发放移民后扶资金。后扶资金发放时间统一自2006年7月1日算起,每季度发放一次。
 
发布时间:2008年7月8日9:7
文章来源: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作者: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