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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湘发改农[2007]117号

关于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株洲市发改委:
  你委以株发改[2007]18号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茶陵县洮水水库初步设计报告的请示》以及省水利厅的审查意见(湘水建管[2007]2号)收悉。2006年5月,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对茶陵县洮水水库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审查意见。2006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评审中心对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进行了核定,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核定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45号)。根据以上文件,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洮水水库工程位于茶陵县境内湘江水系米水支流沔水河下游,距县城19公里,坝址控制流域面积769平方公里,多年平均流量26.5立方米/秒,水库总库容5.1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69兆瓦,多年平均发电量1.418亿千瓦小时,是一个以防洪、发电为主,兼顾灌溉、养殖等综合效益的大Ⅱ型水利工程。米水流域现状河道防洪标准低,洪水灾害频繁,当地电力供应不足、灌溉缺水问题突出。洮水水库兴建,结合下游堤防及其它水库工程可使茶陵县城防洪能力由不足10年一遇提高到50年一遇,缓解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改善下游茶陵县、攸县部分农田灌溉条件。因此,兴建洮水水库是十分必要的。
  二、基本同意水库工程建设任务以防洪、发电为主,兼顾灌溉和养殖等综合利用。同意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05.00米,防洪高水位为207.20米,汛限水位为202.00米,死水位为170.00米,总库容为5.15亿立方米,调节库容为3.87亿立方米,防洪库容为主1.00亿立方米,电站装机69兆瓦。
  三、同意本工程为II等工程,拦河坝按1级建筑物设计,其它主要建筑物溢洪道、发电引水兼放空洞为2级建筑物,电站厂房及其它次要建筑物按3级设计。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电站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
  四、基本同意上坝线作为坝轴线,建议下阶段进一步优化坝轴线;同意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型;同意枢纽总体布置方案,即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开敞式溢洪道、右岸水库引水发电兼放空洞、右岸引水式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的布置。
  五、基本同意坝顶高程、坝顶结构、坝坡及坝体分区等坝体断面设计;基本同意筑坝材料选择及填筑标准;基本同意面板、趾板设计及接缝止水构造;基本同意趾板基础及坝基开挖原则、断层处理措施及防渗帷幕和固结灌浆设计。在工程建设和运行期应加强近坝上游右岸1号边坡安全监测设施的观测工作,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出现异常时需立即进行工程处理。下阶段应提出处理预案。
  六、基本同意溢洪道轴线布置,以及引水渠、闸首、泄槽、二级挑坎及出水渠的总体布置;基本同意溢洪道闸室等各部位布置、控制高程和主要尺寸;控制闸两侧改设重力式连接段;基本同意闸首段采取固结灌浆加固地基,布置防渗帷幕与大坝防渗系统衔接,并设置基础排水系统;基本同意一级挑坎下游冲刷区采取的防护措施及泄槽左侧边坡支护措施;溢洪道消能防冲设计流量调整为580立方米/秒。下阶段应进一步研究合理的冲刷区范围;在对泄槽右侧边坡稳定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支护措施。
  七、基本同意发电引水兼放空洞洞线布置、洞径及进口高程选择;基本同意进水口及洞身布置及结构型式;基本同意厂区布置;基本同意主副厂房布置及结构型式;基本同意工程安全监测项目及观测设施布置。
  八、同意机组机型采用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同意3台方案,单机容量23兆瓦;基本同意金属结构及消防设计方案。招标阶段应复核水轮机额定水头,进一步优选水力模型,优化主机主要参数,在主机主要参数比选优化定标后,应进行机组调节保证复核计算。
  九、基本同意初选电站以110千伏、35千伏两级电压接入电力系统;基本同意发电机电压侧采用单元和单母线接线,110千伏高压侧、35千伏中压侧均采用单母线接线的电气主接线方案;基本同意厂用电源的引接方式。
  十、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3个月;同意本工程施工导流采用一次拦断河床隧洞导流方式,大坝上游围堰枯水期20年一遇洪水,电站厂房围堰土10年一遇洪水,坝体拦洪渡汛第一个汛期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第二个汛期按不低于100年一遇洪水设计。
  十一、基本同意水库淹没处理范围、淹没实物指标、移民安置规划等设计内容。经审定,水库移民征地补偿投资为36514万元。
  十二、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核定湖南省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45号)核定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206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242万元,工程总投资为75310万元(详见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资金筹措方案为:银行贷款23900万元,中央安排水利建设资金16000万元,湖南省安排水利建设资金4200万元,株洲市财政安排2600万元,茶陵县财政安排2010万元,项目法人自筹26600万元。
  十三、洮水水库工程设计方案在技施设计阶段要按照省水利厅的审查意见进行优化,以节约工程投资,保证工程安全。
  十四、请根据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法、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批复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控制建设规模及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近期完工。

附件:茶陵县洮水水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表>>>

                        二00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