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林业、矿产、水利资源类拍卖办事指南

 

1

林业资源(单次估算价在1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者申报,矿产、水利资源所有者申报

2

林业、矿产、水利等主管部门审批

3

资产评估部门评估

4

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登记,并出示权属证明及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领取审批表

5

交易中心发布公告

6

交易中心组织报名

7

招标单位或交易中心编制招标拍卖文件

8

投标单位购买招标拍卖文件,并编制响应招标拍卖文件的投标文件,交纳投标保证金

9

按照招标拍卖文件规定的日期组织拍卖

10

拍卖中标公示

11

拍卖中标公示期满后签订《资源拍卖出让合同》,并于5日内交齐有关资金和相关费用

12

拍卖结果报林业、矿产、水利等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