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类招投标办事指南

工作内容

顺序

办结时限

(工作日)

所需提供的资料

 

 

1

在交易中心

进行项目交易登记

1

1、计划批文(原件)

2、用地许可证(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3、规划许可证(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4、建设工程资金开户行的资信证明(原件)

5、工程投资预算评审报告(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6、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纸;

7、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注:审核合格后收取上述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并发放工程招标审批表。

2

审查项目招标条件

及招标人资格

1

1、招标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本工程监理合同;

3、招标申请表(原件,一式三份)

4、项目审批单位核准的项目招标方案。

 

 

3

交易中心负责

发布招标公告

和组织投标报名

5

投标单位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并通过年检合格)

2、资质证书(原件并通过年检合格)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并通过年检合格)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并通过年检合格)

5、项目经理证(原件)

6、技术负责人证书(原件);

7、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9、其他所需资料(以招标公告的报名条件为准)

注:上述所需资料都必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他资料留存复印件。

4

综合监管股负责对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投标通知,发售招标文件

1

1、投标申请人名单;

2、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所需资料;

3、核准的招标文件。

5

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对应的投标文件

按招标文件

规定的时间

核准的招标文件及附件,

备案的招标答疑资料,审定的标底

6

交易中心负责签收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

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开标评标定标

7

备案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现场监督开标、评标、定标

1

1、投标文件;

2、评委需求表;

3、随机抽取评标专家记录表及签到表;

4、投标人参加会议签到表;

5、开标情况记录表;

6、评标专家的评标情况记录表;

7、评标专家的评分表及汇总表;

8、评标报告。

中标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5

中标候选人公告

9

发出中标通知书

1

中标通知书

签定合同

10

备案承发包施工、监理合同

按中标通知书

规定的时间

备案施工、监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