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国有、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事指南

 

1

资产(资源)占有单位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后,向县政府、财政部门提出申请

2

获批准后,资产(资源)占有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

3

资产(资源)占有单位将评估结果报产权管理部门进行核准

4

资产(资源)占有单位向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申报

5

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公开处置参考价格

6

交易中心将参考价格公示,征集资产受让方意见

7

公示期满后,县招标投标管理局组织以上相关部门共同确定公开拍卖、挂牌的起拍、挂牌价格

8

交易中心负责组织正式拍卖、挂牌程序

9

确定中标成交者,成交签约

10

价款结算交割

11

处置结果报财政产权部门备案,占有单位进行产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