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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聘请村级“纪检督查员”强化村级干部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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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茶陵县为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村反腐倡廉工作,359行政村村村聘请“纪检督查员”,累计聘请村级“纪检督查员”350余名,有效促进村级干部廉洁自律,加强了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一、组建队伍,健全网络。从各村村民中,挑选出思想品性端正、作风正派、群众公认的工作人员,组建村级兼职纪检监察督查员队伍,构建基层廉政建设网络,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乡镇(办事处)纪委不定期召开纪检督查员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探讨存在问题,搜集意见和建议,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扩大反腐倡廉工作覆盖面。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先后制定《村级兼职纪检监察联络员工作制度》、《关于在各村设立纪检监察督查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界定村级纪检督查员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权限,要求村级纪检督查员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工作纪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社区群众的合法权益;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配合和协助乡镇(办事处)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及时、真实地向上级反映村委会党员干部廉政勤政情况、基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搜集和传递基层干部群众对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的反映,协助上级开展信访工作和案件调查。
三、加强培训,增强素质。各乡镇(办事处)聘请村级纪检督查员以来,多次举办培训班和学习讲座,为村级纪检督查员讲解纪检监察的工作性质、对象、范围,查办案件的方式、程序等知识,分析有关案例,努力培养村级纪检督查员成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新生力量,成为深化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有力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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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红网株洲 谭福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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