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防火督查的通知
 
茶政办函〔2008〕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省、市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对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3月24日至26日(具体时间由督查组另行通知)。
  二、督查范围
  重点林区,高火险区,森林火灾多发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主要部位,座落在林区的烟花鞭炮生产企业、木材加工企业、油库、学校等重点防火单位。
  三、督查内容
  1、森林防火班子及扑火应急分队组建情况;
  2、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宣传工作情况;
  5、防火值班以及火情报告情况;
  6、森林防火物资器材储备及保养情况;
  7、清理林内可燃物以及开设森林防火隔离带情况。
  四、督查方法
  以现场督查为主,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调研与督查相结合。
  五、督查分组
  第一组:杨定桃、彭文、谭建新(13874112581),林业局负责安排车辆1台
  督查地点:秩堂、高陇、八团、汉背办事处、平水、虎踞
  第二组:郭东菊、谭夏林、谭全元(13574227248),农办负责安排车辆1台
  督查地点:火田、潞水、腰陂、思聪、利民办事处
  第三组:彭志兵、郭长青、杨淑伟(13517412684),森林公安分局负责安排车辆1台
  督查地点:下东、马江、浣溪、湖口、桃坑
  第四组:龙保佑、刘李仔、陈献(13407470098),林业局负责安排车辆1台
  督查地点:城关、枣市、界首、米江、严塘、舲舫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