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环境保护局是综合管理全县环境保护事业的政府工作机构,共有干部、职工40人,下设办公室、监察大队、法规股、管理股、监测站等五个附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围绕节能减排中心工作,制定县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性发展。

  近年来,茶陵县环境保护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内部管理,塑造外部形象,提高能力建设,增强业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先后荣获“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首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湖南省环境法制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株洲市文明机关”、“茶陵县文明建设红旗单位”、“茶陵县宣传思想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