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服务宗旨
忠于职守 勤奋工作
依法办事 廉洁行政
公正诚信 优质服务
2、从政“十不准”
不准玩忽职守,不准滥用职权;
不准拖延刁难,不准徇私舞弊;
不准索拿卡要,不准亲疏有别;
不准以权谋私,不准贪污受贿;
不准蛮横粗暴,不准推诿责任。
3、服务承诺
(1)在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符合条件的,分别在三日内(节假日顺延)核发证件。
(2)规划设计项目,在测绘外业完成后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出测绘成果,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设计合同交纳设计预付金后,一周之内(节假日顺延)完成初步设计方案。
(3)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经审查后对于符合条件的,三日内(节假日顺延)颁发施工许可证。
4、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4)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忠于党、忠于国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5)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组织,服从领导,服从命令。
(6)秉公行政,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不索贿、受贿、贪污、敲诈勒索等,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7)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业务,提高业务技能,坚持认真办事、准确办事、按程序办事、高效率办事,全心全意为人民、为基层服务。
(8)保守国家和机关工作秘密。
(9)密切群众,关心群众,平等待人,宽厚待人。
(10)尊老爱幼,尊重同事,团结同事。
(11)在公共场所和工作时间,仪表端正,举止稳重。
(12)有大局观念,一切从大局出发,从整体出发,共同完成好机关工作的整体目标。
办理规划选址、用地手续流程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流程:



联系电话:
局长办 5231038
行政办 524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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