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教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行政工作的政府工作机构。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148所,其中小学121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高中5所(职业高中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民办教育机构62所,其中幼儿园56所,职业教育机构4所,民办中学2所。在职公办教职工4445人,其中小学1972人,初中1719人,高中754人;有高级职称250人,中级职称2103人,初级职称1335人;特级教师6人,全国优秀教师和优秀班主任16人,省级骨干教师12人,市级学科带头人18人。公办学校在校学生56047人,其中,小学生28312人,初中生14897人,高中生12838人(含职业高中学生)。民办学校在校学生6359人。

股室设置:

  办公室 负责各类文书的统一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整改;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工作;管理机关日常事务、做好后勤服务及机关内美化、绿化工作;负责筹备教育系统的大、中型会议。;负责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订、执行和检查;负责机关设施设备、办公用品的购置及财产的管理;负责全县教育宣传、中小学图书发行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教育股 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估;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德育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体卫工作和艺术教育、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小学升初中、全县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做好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审批、办证、指导、监督等工作;管理好全县农民教育,指导和督促各乡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巩固扫盲成果。

  计财股 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对教育经费的使用提出具体意见;负责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培训、选拔、任用;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中小学收费管理;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基建及危房改造;负责教师工资调整的审核、报批、建档等工作;负责教师工资发放;负责教育统计工作;负责其他有关业务。

  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职工队伍建设与管理,制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核算各级各类学校编制、选拔聘用教师、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奖惩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股级干部考核、考察、办理干部聘任免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干部和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职工劳资管理;负责全县教职工人事档案和教育系统文书档案管理;协助纪监、审计室对教职工进行劳动纪律教育。

  督导室 组织开展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调查、指导、检查;做好上级教育机构安排的督导评估工作;牵头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素质教育的督导评估工作。

  装备站 指导、推动全县中小学校仪器室、实验室、电教室、语言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教室、劳技室、多媒体教室、校园计算机网络以及校校通工程、校园闭路电视教学系统、科技楼或综合楼的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校物理、化学、生物、艺体、劳技、自然、电教硬件、音像教材、计算机的计划、分配和统计工作。协助计财股做好账务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仪器、电教器材、计算机以及八室一楼、一网络、一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指导、推动、督促、评估全县中小学校的实践教学、电化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工作;指导、开展、推动实践教学、电化教学、信息技术教学的研究;负责培训全县中小学校有关工作人员,负责教育信息网站工作。

  教研室 为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决策作参谋;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决定和任务,提出执行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对教材使用的意见,指导、检查、督导、评估全县的教育教学质量,并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上级教研部门反映有关情况,提出建议;承担并指导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和管理教改课题实验工作;帮助指导教师的教学业务,并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承担教师教学业务的培训工作;指导并进行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进行教育教学的调查研究工作;收集并研究教育信息和参加教学交流活动,搞好上传下达;承担并指导编写补充教材、乡土教材及其他有关教学参考资料;领导、管理全县各学科教育理事会、主持教育年会工作。

  纪检监察、审计室 制定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育教学管理和评估;指导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德育工作、学校安全工作,体卫工作和艺术教育、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小学升初中、全县初中升高中的招生工作;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做好对社会力量办学单位的审批、办证、指导、监督等工作;管理好全县农民教育,指导和督促各乡办好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巩固扫盲成果。

  电大工作站 根据省市电大招生计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订办班计划;负责各教学环节的组织工作和教学班的各项组织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聘请辅导教师和非学历教育自开课程的任课教师;组织学生参加期末考试。

  勤管办 制定和实施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活动的开展,安排学生的生产劳动;管理校办企业;协调部门关系,营造勤工俭学宽松环境;规范勤工俭学行为;负责勤工俭学年度统计报表,总结推广勤工俭学先进经验。

  教育工会 贯彻执行《工会法》、《教师法》及党和国家有关工会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检查各级学校工会组织和学校执行《工会法》、《教师法》的情况;会同有股科室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负责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的评选与管理;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制定民主建校、校务公开制度,并组织监督落实。完善教代会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民主参与和监督作用,参与处理严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负责单位工会的组织建设,审批工会委员会,选拨培养工会干部,管理工会会员;组织群众性的文娱、体育及其它有意义的活动,活跃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招生办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工作。

  贫困学生救助办 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摸底、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