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卫生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卫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辖26个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县直医疗卫生单位6个,乡镇卫生院20个。共有职工人数1771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80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1391人(副高以上职称26人,中级职称349人,初级职称726人),卫技人员中本科学历106人、大专学历605人、中专学历680人;另有乡村医生555人,个体医生212人。
全系统现有固定资产总值5965万元,房屋面积11万平方米,价值3237万元,实际开放床位699张。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定卫生工作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秘书事务、行政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及信调工作等。
(二)政工股:制定人事管理制度,人才发展规划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负责劳动工资、奖惩、干部任免、人事调配、离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及晋升晋级工作,抓好党统、干统、编统及人事档案管理等。
(三)业务股: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及执业许可制度,抓好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负责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的调处,组织人才培训,防病治病工作。
(四)财务股:研究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配制卫生资源、负责卫生信息统计、拟定财务管理规范,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进行监管,负责卫生系统的经费,预、决算及专项经费管理。
(五)监察室:负责卫生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查处、指导督促公开办事制度的落实,协助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六)法制股:组织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听证案件,组织听证,卫生行政许可的评审和发证,机关内的消防和安全保卫工作。
(七)工会:负责《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组织职业道德教育和劳动竞赛活动,开展医德医风教育、组织有益文体活动。
(八)红会:负责《红十字会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开展卫生救护培训,组织救灾、备灾和救护救助工作,推动参与公民义务献血工作。
(九)爱卫办:负责爱国卫生、健康教育、创建文明卫生县城和文明卫生单位、除“四害”、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指导城乡居民改善生活质量和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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