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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表彰暨交办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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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志华
2008年4月25日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增强工作实效,促进“两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借此机会,我代表县政府向关心支持政府工作,积极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两案”办理工作付出辛勤劳动的承办单位负责人及承办人员表示亲切的问候!刚才,友文同志对去年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基本情况进行了回顾,对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部署,措施得当,安排到位,我表示赞同。县政协副主席刘祖光、县人大副主任邝有光分别就“两案”办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请大家认真落实。下面,就做好今年“两案”办理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强化办理意识
  建议和提案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人民的重托,代表人民行使法律和民主监督权力的体现。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是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地反映了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代表了人民的意愿,反映了群众的要求,具有极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办理好建议和提案是我们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聚集民智、发展民利的重要途径,是建设政治文明、构建和谐茶陵、维护人民利益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科学执政、和谐施政、廉洁从政的重要保证,也是全县广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更新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办理建议提案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根据各自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方法,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抓紧、抓实、抓早、抓好。
  二、提高办理质量
  一要加强联系。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各承办单位要采取走访、回访代表、委员,邀请代表、委员实地视察、座谈等形式,一起研究问题,共同探讨解决办法。二要落实责任。各承办单位都要将办理建议和提案工作进行责任分解,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章法可循,有组织保证。三要勤于学习。各承办单位要加强对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明确办理工作的法定程序和工作规范,保证办理工作有条不紊,操作有序,依法进行。四要把握重点。各承办单位要把人民群众和代表、委员们普遍反映的“热点”、尚未解决的“难点”、社会关注的“焦点”等问题作为“两案”办理工作的重点,分清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妥善办理。凡是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时间,及时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解释清楚,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五要严格程序。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所有答复要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报县政府办公室审定后,再以承办单位正式文件复函,同时抄送县人大联工委、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备案。寄送复函的同时,必须附寄回执单,对代表和委员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研究答复。
  三、加大办理力度
  一是领导要牵头。对重点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办理措施和办理要求。对建议提案有关本系统全局性的问题,各承办单位领导要亲自把关,及时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部门要配合。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加强协商,协办单位要积极提出办理意见,密切配合开展工作,不得敷衍塞责、相互推诿,做到合心、合力、合拍,形成心齐、气顺、实干的良好办理工作局面。三是督办要及时。良策贵在落实,落实重在督查。“两案”办理不是轰轰烈烈搞形式,而是扎扎实实求实效。县政府督查室要全程参与“两案”办理工作,做到在参与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务,在服务中督办,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要定期不定期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办理工作搞得好,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认真,办理不及时,代表不满意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承办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同志们,认真办理“两案”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改进作风,尽心尽力,办妥办好,决不辜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寄予的厚望,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