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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要求县公路局投资、整修省道320枣市管塘墟场一公里公路  
     

 
届 次
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
建议编号
73号建议
建议人
曾金华等11人
承办单位
茶陵县公路局
题 目
关于要求县公路局投资、整修省道320枣市管塘墟场一公里公路
建议内容

 

  县人大常委会:S320枣市管圹墟场近一公里公路是枣市镇交通主动脉,系水泥路面,多年来,道路因年久未修已破烂不堪,严重影响了枣市几万人口的出行。
  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我镇县人大代表已提出同类议案,县公路局也作出了答复,但问题未得到解决,县公路局的答复是出资15万元,余资近60万元由人民政府出,枣市镇政府和枣市镇县十五大人大代表一致认为,该路段为省道,归县公路局管辖,该路段损毁严重,主要因为重型车辆过往较多,加之修路时没有留出水沟,省道由镇人民政府出次整修,于法于理讲不过去,况且镇人民政府也无从筹集如此巨额资金,请县人大常委会督助公路局整修该路段。

 

答复结果


曾金华代表:

  首先感谢你对公路事业的关心和支持,你提出的关于《要求县公路局投资、整修省道320枣市管塘墟场一公里公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过集镇、墟场公路的大修建设项目,上级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由地方政府和公路部门双方出资进行大修理,一方面是集镇、墟场对公路的损害大,这样做可以增强干部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另一方面大修后的公路能推动地方经济效益的增长。所以多年来,我局一直与枣市镇政府协商,但由于枣市镇政府财力有限,没有结果。
  今年我局领导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陈述枣市墟场路段的现状,并陪同市局有关人员一起到长沙说服省里,最终同意拨款修复路面,这在株洲是开了一个先例。该大修工程已于5月1日开工,预计6月底完工。
  同时,我们也请枣市镇政府尽快搞好下水道等配套设施,使大修后的公路不再遭受雨水的侵害而缩短使用寿命。在此,我们呼吁当地政府和人大代表,大力支持公路部门的工作,加大《公路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制止损害、侵占公路的行为,严厉打击车辆超载行为,自觉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更好地发挥公路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