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彬文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结合农贸市场的整治,搬迁周边鸡鸭销售点的意见》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认真进行办理,现答复如下:
4月份,根据县政府安排,将农贸市场外部广南路划归我局管理,我局当即组织力量对该路段进行集中整治,取缔店外加工、生产、经营店面60余个,拆除违规搭建亭棚40余个。每天安排人员从早到晚值班、值勤,并对农贸市场周围的乱停乱放、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使该路段交通井然有序,街面干净整洁,菜农做到按规定统一摆放。对进原畜牧水产局的卖鸡批发户,我们经过到现场走访和查看,该处确实存在鸡毛、鸡粪随处可见,且气味难闻的事实。我们当即与茶陵工商局洣水工商所取得联系,就此事研究讨论,并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该问题妥善处理。我局主要是通过与店主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每天以勤扫、勤洗的方式,使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观。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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