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惠敏、彭文代表:
你们所提出的《关于整治犀城广场秩序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犀城广场是我县市民休闲文化生活场所之一,已成为市民散步、会友、舞蹈交流的主阵地。由于场地有限、人口密集,广场交通、卫生环境严重滞后,流动摊贩屡见不鲜,犀城广场秩序比较混乱。为此,县政府已要求城管部门加大了对犀城广场的整治和管理。一是集中整顿乱摆摊点75次,暂扣物品800余件,集体清扫广场卫生9次。二是每晚7点到10点,由城管部门派出一个中队值勤,加大对犀城文化长廊和犀城广场的乱停乱放、摆设摊点、乱扔乱倒的管理力度处理。三是由城管部门安排4名同志专门对犀城广场进行长效有序管理。同时为给市民创造有序秩序、良好卫生、文明休闲的生活环境,在原有的管理人员基础上增加2名清扫人员。
贵团所反映取缔蹦蹦床、蹦蹦车、玩具车、升降“飞机”等娱乐设施,县政府也多次曾征求领导和市民意见。娱乐设施为少儿朋友们丰富了生活,陶冶了情操,增强了活力,因此,在不扰乱广场秩序,不给市民、小朋友带来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暂时予以保留,望市民予以谅解、支持。
感谢您对县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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