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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大对浣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  
     

 
届 次
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
建议编号
101号建议
建议人
周件仔
承办单位
茶陵县水利局
题 目
关于加大对浣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
建议内容

 

  浣溪镇位于县境南部,地处茶陵、安仁、炎陵三县交界,境内有小Ⅰ型水库1座,小Ⅱ型水库3座,火型骨干山塘11口。这些水库、山塘承担着我镇17个村的农田灌溉和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但这些水利工程普遍老化,据调查这些农田水利设施多数修建于上世纪50—70年代,标准低、配套不全,工程进入了老化和交通衰减期。特别是荷塘的太河水库,原为小Ⅰ型水库,后降为小Ⅱ型水库,急需防渗加固,否则,不仅影响到农民的生产、生活用水,而且一到汛期,成为造成生命财产安全的直接威胁和严重隐患。
  为此,建议县水利局加固对我镇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对几座小Ⅱ型水库进行防渗加固,为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用水以及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利保障。

 

答复结果


周件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浣溪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绝大部分水利工程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几十年的运行,普遍存在老化失修、险工隐患较多的现象。为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晰化、责任明确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社会化”的良性运行机制。2003年开始我县推行了山塘水库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在不改变山塘水库所有权的前提下,将经营权使用权公开拍卖或出租,将所得资金用于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和日常维护,这种办法改变了山塘水库工程“干旱无水灌、养殖无效益、维修无资金”的不良局面。并得到省、市的大力称赞,被称为“茶陵经验”向全省进行推广,2004年,全省农田水利建设现场会也因此在茶陵召开。
  您所提到的问题,建议您们最好也采取民营水利的办法,将山塘水库的经营使用权拍卖或承包,将所得资金用于山塘水库的除险加固,我们将在技术上给予无偿指导和服务。目前,国家对水利设施的投资方向主要是大江大河的治理,对小型水利设施的投资基本没有,如果您们自身有积极性,我们将争取政府财政“以奖代投”,适当给予一点补助。


                           
                           二00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