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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重新设立秩堂乡派出所的建议  
     

 
届 次
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
建议编号
153号建议
建议人
陈柏连、陈新良、刘中原
承办单位
茶陵县公安局
题 目
要求重新设立秩堂乡派出所的建议
建议内容

 

  秩堂乡是由原秩堂、小田两个合并成立山区乡,范围大,人口多,同时又地处江西、湖南两省交往复杂地段、社情复杂、社会治安非常突出难管,老百姓办事 难,有些偏远群众到派出所办事要两天才能回到家,同时村组发生矛盾,派出所也难以第一时间赶到。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建设县公安局给予秩堂乡重新设立派出所,使秩堂乡人民生存、生活、发展有治无安的保障。

 

答复结果


陈柏连、陈新良、刘中原代表:

  您提出的《要求重新设立秩堂乡派出所》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2005年对5人以下的农村派出所进行了撤并,原秩堂派出所被撤销,秩堂乡划为高陇中心派出所管辖范围,各项工作也由高陇中心派出所负责办理,秩堂乡属边远山区,群众找公安机关办事要赴高陇确有些不便,但这是因为上级公安机关有明确的要求,我局警力也有限,因此暂不能在秩堂乡设立派出所。为方便群众办事,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以下三项措施:一是2008年3月份,由高陇中心派出所聘请了户口协管员到原秩堂派出所负责办理户政业务;二是2008年5月份,已在原秩堂派出所内设立了农村警务室,派高陇中心派出所民警担任驻村警务室民警,负责秩堂乡的接处警和纠纷调处;三是高陇中心派出所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驻村民警到秩堂乡开展治安巡防工作,维护辖区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同时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争取党委、政府对务室工作的支持。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


                             茶陵县公安局
                           二00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