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建红委员:
您提出的《狠抓摩托车管理,提升城市品位》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反映摩托车乱停乱放、不守交通秩序、乱闯红灯、车速过快现象严重,摩托车参与出租,管理比较混乱,扰乱出租车市场等问题,并提出具体解决办法。一是城管部门把摩托车管理列为第一要务;二是交警大队确保摩托车灯光设施齐全;三是控制摩托车城市道路速度;四是加强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教育;五是成立专门班子狠抓摩托车出租。
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解决办法,我大队党总支高度重视,就全县摩托车安全管理工作多次进行了研究,并着重对城区摩托车管理工作作了安排。
一、早、中、晚等交通流量高峰时段,大队机关各股室、一中队民警上路执勤,对摩托车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查纠,一中队重点负责对红绿灯路段的闯红灯、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上班时间中队分组在城区各主干道巡逻,对违法停放车辆抄牌。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治,摩托车闯红灯、违法停放现象大有好转。
二、针对摩托车交通事故发案率高、摩托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差等问题,大队多次组织警力在犀城广场等地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由安宣股选取近年在本县境内五起典型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案例制作成展板,印刷《摩托车驾驶人安全驾驶常识》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进行分发,有效提高了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针对道路改造过程中造成大量交通标志标牌缺失问题,大队已根据城区道路现状、交通流量等情况,制定规划方案,即将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牌。
四、对于摩托车从事出租的问题,这项工作目前主要是由城管局在负责管理。针对出租摩托车安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问题,大队多次安排一中队进行专门整治,仅5月份就收缴遮阳伞60余把。近段,大队将对收缴的遮阳伞进行集中焚毁,相信通过对“摩的”遮阳伞开展整治的同时,会有效地扼制摩托车出租的趋势。
五、关于确保摩托车灯光设施齐全的问题,这项工作主要是在车辆检验时予以把关。
最后,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二OO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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