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08年3月16日在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罗尔胜


各位代表:
  我受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查。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社会稳定和谐、政治文明进步、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五年,也是县人大常委会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五年。五年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为加强我县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县,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县大局,审议决定依法开展。一是审议决定紧扣中心。在审议决定权的行使过程中,常委会认真执行《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严格依法办事,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定事项的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和实效性。依法审查批准了届内各年度县财政决算和财政预算变更,使财政支出进一步规范;审查批准了犀城大道、东阳大道等10个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审查批准了县属高中及职业中专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等建设项目,使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日益完善;听取和审议了水利资源规划、开发建设等一批事关全县发展大局的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并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二是人事任免不断规范。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任免中切实把好了政绩调查、法律考试、供职发言、部门会审四个环节,促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公仆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五年中,常委会依法任免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64名、法官48名、检察官25名、人民陪审员19名,接受了8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请求。

  (二)突出监督重点,监督实效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法律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组织了《义务教育法》、《母婴保健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3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科学技术进步法》等7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典型违法案件,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审议意见书,并跟踪督促解决,使各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较好落实。二是加强工作监督,促进依法办事。根据《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的规定,常委会于2005、2006年两次开展了对“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组织评议调查组深入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听取县人大代表、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县委汇报、向政府通报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未评先改”;召开述职评议会议,依法、客观、公正地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三是加强重点监督,紧系民生热点。坚持以人为本,立足构建和谐社会,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关注环境保护,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大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督促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整治、关停了一批污染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染企业。在株洲市“环保世纪行”活动评比中,我县多次获得第一名;关注百姓生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开办“绿色餐桌”电视专题节目,大力宣传了《食品卫生法》、《湖南省农产品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了饮食卫生安全联合检查、肉类质量安全检查、违禁药物、饲料添加剂质量检查。抓源头、查流通、保消费,对确保群众吃上“放心米”、“放心菜”、“放心肉”起到了积极作用,被评为株洲市唯一的省先进单位;关注农民健康,开展“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编辑了《关注农民健康》读本,组织有关单位检查了传染病防治,特别是农村传染病防治工作。2006年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提出了增加受益项目、提高报销比例、降低参合门槛等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不断改进和完善,增强了农民参合意愿,提高了参合率,惠及了参合群众。

  (三)加强业务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不断创新。一是加强了业务培训。共举办8期乡镇人大主席培训班,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是完善了基础建设。添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统一了工作制度和档案资料管理,解决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办公、接访和活动场地,乡镇人大面貌焕然一新。三是制定了工作规则。2004年6月,在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茶陵县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规则》,明确了乡镇人大主席团的13项工作职责,使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明确、工作规范、行权有效。2004年12月,市人大常委会在我县召开了专题会议,充分肯定和推介了我县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经验。

  (四)改进代表工作,代表作用发挥充分。一是抓活动,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组织代表视察活动26次,视察了县内一些重点工程和农业开发项目;指导各代表小组开展视察、专题调查、评议等活动,解决了一些职能部门向企业乱收费的问题,促进了基层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二是抓督办,重视代表建议办理。采取跟踪督办和现场协调等措施,增强了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结率、见面率、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逐年提高,调动了代表履职积极性。三是抓宣传,树立代表模范典型。每两年举行一次全县人大代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展现了代表风采。

  (五)科学精心组织,换届选举圆满成功。为了确保换届选举顺利开展,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换届选举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集中领导,集中精力,做了大量工作。开展了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资源摸底调查工作,召开了动员大会,培训了业务骨干,分片分阶段开展了业务指导,选出的本届县人大代表,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都优于上届,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去年11月下旬召开的县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和应由我县选举产生的市人大代表,实现了党组织的意图和人民群众意志的统一。整个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得力,组织严密,风清气正,选举成功。

  (六)加强自身建设,服务本领进一步增强。一是认真开展学习活动。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结合常委会会议议题学习相关的法律和业务知识,举行法律讲座36次。注重总结经验,探索人大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23篇论文在全国、省、市人大及有关部门举办的理论研讨会上获奖。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勤于和善于调查研究作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功”和“必修课”。 常委会部署工作、确定审议议题充分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对事关全局、事关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议题都要组织专题调查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掌握第一手材料,促进科学、正确地行使职权。三是努力增强服务意识。坚持把为人大代表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作为工作的宗旨。对人大代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指导,生活上体贴。对人民群众,从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入手,维护其合法权益。对群众反映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的合理要求认真督办到位,对群众申诉、控告和来信来访,或当面予以答复和处理,或向有关单位进行了转办、交办和督办。选择其中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个案督办,信访工作成为了常委会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纽带、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渠道。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对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对照党和人民的期望,常委会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决定权行使有待进一步改进;监督工作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回顾五年的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意义重大而深远,任务光荣而艰巨。做好地方人大工作一定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一定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一定要坚持依法履职行权;一定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定要坚持紧扣时代,开拓创新。

  二、未来五年工作构想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为人大工作开创新局面注入了强大的动力。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好人大工作与全县大局、加强监督与依法支持、继承传统与开拓创新三个关系,把紧扣中心、促进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作为“第一要义”,把发扬民主、厉行法治作为“第一要则”,把团结务实、高效廉洁作为“第一要求”,努力做到“程序工作抓质量,重点工作求突破,服务代表上水平,自身建设树形象”,促进茶陵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

  (一)与时俱进,在工作理念上求新

  人大工作要始终树立“坚持一个原则,紧扣一个中心,服务一个主体,把握一条底线”的工作理念,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一个原则。必须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始终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

  紧扣一个中心。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紧扣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发展大局。

  服务一个主体。必须牢牢把握履职为民,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切实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把握一条底线。必须牢牢把握民主法治,始终坚持依法依规履职行权。

  (二)突出重点,在履职行权上求实

  围绕大局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要将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决定权行使的始终,要立足于茶陵经济可持续发展,要着眼于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要善于把握茶陵在挑战中蕴含的历史机遇,紧紧围绕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广大群众关注的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城乡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谋大局、议大事、办实事。只要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有利、对全县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的,人大都要依法全力支持。

  着眼发展和谐力求监督实效。人大监督工作要坚持法律至上、发展为先、民生为重、和谐为要的原则,把监督与支持较好地结合起来,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用,又依法支持“一府两院”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事关发展大局的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跟踪监督;加强对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切实做好预算草案审查,积极推动预算编制改革,促使公共财政支出更加科学完善。督促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对预算执行、重点项目资金和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推进审计报告向社会公开,跟踪督查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对非税收入和超收收入使用情况的审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加强对审判、检察等司法机关的执法监督,健全并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公正司法和社会公平正义。

  严格依法搞好人事任免。按照规范、科学、公认的原则,做好“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工作。做到任前有政绩调查、民主测评、法律考试;任中有履职承诺、情况通报、审议发言、无计名票决;任后有年度工作承诺验收、代表评议、代表建议督办,逐步推进任免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实现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负责人的公仆意识和法治意识,促进依法履职和勤政廉政。

  (三)把握关键,在工作程序上求优

  健全议事规则。在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的前提下,注重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常委会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办法、人事任免办法等制度,促进人大履职行权科学、规范、高效。

  创新议事方式。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程序从简、效率求高,选择最有利于开展人大工作的方式。切实增强会议的计划性和实效性。年初对全年的审议议题作出安排,印发各有关单位,使审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注重围绕议题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查、视察、执法检查摸准实情,征求意见,做好准备。充分发挥主任会议和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加强初审工作,提高议事质量。建立和完善公民旁听制度,逐步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的范围。

  优化议事环境。健全会议出席和列席制度,搭建好平等参与、集体行权、依法决定的平台,创造一个畅所欲言、敢讲真话的良好环境。建立会议发言限时制,保证每一位与会人员能够发表自己的意见,切实行使好职权。完善审议意见交办、督办和反馈机制,增强议事实效。

  (四)激活主体,在服务代表上求全

  提升代表履职素质。建立健全代表任期培训机制,加强代表法律常识、业务知识培训,完善代表小组的活动方式,加强组织,突出重点,选好题目,增强代表视察活动和调查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多方式、全方位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在完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代表辞职制度的同时,建立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评比奖励制度,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介代表先进典型,增强代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代表管理国家事务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服务代表水平。畅通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高度重视代表的建议,保障代表的民主权利。进一步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工作,及时交办,落实承办,跟踪督办,并逐步建立和推行重点建议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健全联系代表工作制度,常委会领导要不定期走访代表,了解代表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尽力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向代表提供信息的服务质量,积极为代表依法履职创造条件。

  (五)注重形象,在自身建设上求好

  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完善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业务培训、调查研究、考察取经等方式,使工作人员自觉增强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而促进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先进的经验指导实践,用丰富的知识推动工作,不断适应依法治国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形势。

  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规范责任、规范行为,通过制度运行,发挥约束与激励效应,使机关工作规范协调、高效有序。

  切实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理清思路,为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可借鉴的第一手资料。大兴联系群众之风,把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健全信访接待工作制度,从快、从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大兴实干之风,多办实事,不图虚名。

  注重人文关怀,增强工作活力。建立人文关怀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改善机关办公条件,坚持用崇高的事业激励人,用优良的环境培育人,用适当的待遇凝聚人,发掘人的潜能,提升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发展,使人大工作人员焕发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的热情,从而增强机关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塑造团结、民主、崇法、高效、廉洁的人大形象。


  三、2008年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要力争人大各项工作有新的突破和提高,要突出把握以下工作重点:

  (一)依法审议决定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决定》,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依靠集体智慧,依法适时对事关茶陵发展、事关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同时,加强检查督促,保证各项决定的贯彻执行。重点是:听取和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义务教育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审查批准2007年县财政决算和2008年县财政预算部分变更;听取和审议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和2008年城市维护费安排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规范地做好新一届县政府工作机构负责人和法院、检察院人事任免工作。

  (二)切实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全面贯彻实施《监督法》,把监督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眼于大局、立足于支持、致力于和谐,紧紧围绕党委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重点是:县人民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实施情况、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情况、洮水水库移民工作情况、同级财政审计情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情况、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和县城规划建设工作情况、县中心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情况、国有资产处置和招租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科技工作情况等,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和“三湘农民健康行”活动。

  (三)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是代表,工作的潜力和优势在代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靠代表。为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健全代表工作机制,认真开展《代表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上半年要对县代表进行初任培训,认真组织市、县人大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及时交办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切实保障代表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精心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加大贯彻落实《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规则》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乡镇人大工作评比活动,激发乡镇人大工作活力,努力增强乡镇人大服务基层代表的水平。

  (四)努力加强机关自身建设。围绕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加强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制度建设,促进常委会各项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法律知识、工作业务,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正确对待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宣传人大制度,弘扬民主法治,反映人民意愿,彰显代表风采,交流工作经验,服务发展大局”的宗旨,办好《茶陵人大》刊物,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推进民主法治,使命崇高;促进科学发展,责任重大;构建和谐茶陵,义不容辞。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一心,扎实工作,努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共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