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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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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至9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有光受主任刘桃珠的委托主持了会议。
会议根据《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述职评议工作条例》和《茶陵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的规定,对由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任命的部分国家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向会议作了书面述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商务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司法局、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农业局、审计局等局长的述职发言。各述职评议调查组组长代表本调查组对所调查的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了评议发言,参与调查的县人大代表就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了补充发言。会议充分肯定了各述职人员的工作成绩,认为各述职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有较强的法律、政策意识和人大意识,在各自的岗位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评议调查中能做到未评先改,措施得力。会议还指出了各会议述职人员工作上的不足之处,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会议在审议发言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会议述职人员的履职情况按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进行了投票表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参加评议调查的县人大代表对书面述职人员也进行了投票表决。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认定参加今年的会议述职人员和书面述职人员履行职责是好的,都是称职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局局长谭外珠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我县监察工作能切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创新思路,突出重点,为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积极努力。会议要求县监察部门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大对重点领域的监察力度,拓展监察范围,提高监察实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秋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茶陵县2005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副主任周要明所作的《关于茶陵县2005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初审报告》。会议对县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在今年财政预算中所作的工作表示满意,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作出了《关于批准茶陵县2005年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决议》(全文另发)。
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人民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的情况向会议作了书面汇报。
出席本次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桃珠,副主任李伟文、袁秋莲、陈晓雅、刘安民、谭小华,委员刘翔云、颜社生、周恩连、刘斌盛、段晓春、刘池生、肖雄、刘湘、谭佳梅、范桥平、韩建明。列席本次会议的有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友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周德才,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展;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负责人;秩堂、思聪、平水、虎踞、马江等乡镇人大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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