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茶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年5月15日在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尔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县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及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安排情况的汇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小艳作了《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结果及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计划安排意见的汇报》,对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执行情况的主要特点,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安排情况及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汇报。县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张震作了《关于我县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及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安排意见的初审报告》。会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07年城市维护费使用情况及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安排意见》的同时,对我县2008年城乡社区事务费的安排、使用、管理提出了进一步完善预算机制、严格执行预算安排、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理顺职能部门关系等建议和要求。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会议表决通过了《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免去龙东华同志职务的议案》,并报茶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会议决定任命罗正初为茶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任命刘红波为茶陵县农业局局长;任命刘汝平为茶陵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谭艳为茶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投票表决前,县人民政府拟任副县长罗正初、县农业局拟任局长刘红波作了供职发言。县人大联工委主任颜文祥通报了法律知识考试和任前政绩调查情况。
  会议就县人大代表、下东乡官铺村村支部书记兼主任罗荣福私刻公章一事作出如下处理:1、收回并废除私刻公章;2、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警告,并给予适当罚款;3、县人大联工委找其谈话,给予警示教育。
  各项议程结束后,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会议结束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为四川地震灾区的捐款仪式,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委员及县人大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纷纷慷慨解囊,共募集善款13900元。
  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定良、袁秋莲、陈晓雅、陈普辉,委员:段晓春、吴冬发、刘文、尹兰青、刘池生、肖雄、刘湘、谭佳梅、范桥平、朱先林、刘志勇、谭会明、李爱明、李乐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邝有光和委员刘翔云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龙志华,县人民法院院长霍志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育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友文,县财政局局长陈秋福,县审计局局长周洪福,县建设局局长何文龙,县城执委主任邝先勤,县规划局局长刘维石,界首镇人大主席刘苏夏,腰陂镇人大主席谭永军,高陇镇人大主席陈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