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08年5月15日茶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汝平为茶陵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谭 艳为茶陵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刘汝平的茶陵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谭 艳的茶陵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