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茶陵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7月8日在县城紫荆花大酒店召开(县人大机关会议室正在改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罗尔胜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陈秋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茶陵县2007年财政决算报告》、县审计局局长周洪福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茶陵县2007年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张震所作的《茶陵县2007年财政决算及同级财政审计情况的初审报告》。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和财政等部门在发展县域经济、组织财政收入、加强预算管理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县审计局对同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和县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的初审意见客观、实在、具体。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财政局要根据本次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切实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县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方案、尽量减少财政支出的随意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清偿力度,健全财政风险保障机制;抓住机遇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培植新的财源增长点。会议经过表决,一致同意批准2007年县财政决算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公安局政委刘普云受局长张伟文委托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段晓春所作的《关于对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实施两年来,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学习宣传培训,强化治安管理措施,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人民警察行使职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社会治安稳定和政治安定。会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和县公安局,要进一步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实效性;深刻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宗旨,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提高办案质量;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职能,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为全面贯彻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同时,要重视和逐年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经费紧张等问题。
出席会议的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定良、袁秋莲、陈晓雅、邝有光、陈普辉,委员:刘翔云、颜文祥、刘文、尹兰青、刘池生、肖雄、刘湘、谭佳梅、刘志勇、李爱明、李乐文。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吴冬发、朱先林、范桥平、谭会明因事请假,未出席会议。列席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龙志华,县人民法院院长霍志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育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友文,浣溪镇人大主席刘香明,秩堂乡人大主席苏运良,马江镇人大主席肖著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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