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伟文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06年11月30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茶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李伟文辞去茶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茶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