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段许生辞去株洲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决定
(2006年7月31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茶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段许生辞去株洲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报株洲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并报茶陵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200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