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茶陵县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式等有关问题;研究、指导全县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组织关系隶属本县的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对乡(场、办事处)党委、县委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及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负责党内状况的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2、负责全县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订全县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的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制度,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考核,提出乡镇(场、办事处)和列入县委管理的县直委办局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的干部的考察、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离(退)休审批手续和办理;承办县委管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承办市管干部的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呈报手续;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宏观指导,承办副科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指导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县党委、人大、政协、群众团体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组织实施和宏观指导。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有关工作。指导乡镇(场、办事处)、县直部委办局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参照管理单位的一般干部调配、交流和安置事宜。

  4、负责全县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干部人事档案、党内统计和干部统计工作。

  5、负责全县干部的监督工作,负责全县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中央组织部、省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并对反映领导班子的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督办;负责有关干部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县管单位一把手的离任审计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6、负责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人事(政工)干部的培训;负责上级调训干部的组织和协调。

  7、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知识分子工作的政策;指导、协调、检查知识分子工作;参与选拔和管理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业人才,组织指导开展有关活动。

  8、负责指导全县组织、政工、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9、领导和管理县委老干部局,指导、管理和协调党校、人事工作。

  10、承办县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基本职能

  办公室

  1、负责起草本部领导部署有关全面工作的重要会议报告、讲话及工作计划、总结等有关文件。

  2、加强各组(室)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

  3、配合各组(室)加强调查研究,总结交流经验,组织力量搞好信息调研及对外宣传工作,办好《茶陵组织工作》。

  4、负责本部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和文书档案的保管、保密。

  5、协助部领导安排好本部的日常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负责部务会议、部长办公会议的通知、会议准备和记录。

  6、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以及情况的综合、反馈。

  7、负责管理部内经费的收支、贵重器材设备及其他公共财物,努力做好干部的生活福利工作。

  8、负责本部车辆的安排和调度,保证工作用车,督促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和小车的维修、保养工作。

  9、负责接转党组织关系,办理干部调动手续,保管、使用好本部印章。

  10、协助部领导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业余文体活动。

  11、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部组

  1、负责全县干部制度改革和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以及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综合指导。

  2、负责乡镇(场)、县直副科以上单位领导班子和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了解掌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思想作风建设及履职情况,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县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离(退)休等问题提出建议,并办理呈报手续。

  3、负责办理县委管理干部的工资审批手续和县级领导工资报批手续。

  4、负责县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并办理市管县级干部的职务任免和其他有关呈报手续。

  5、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

  6、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后备干部、选调干部、妇女干部及非党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工作。

  7、负责制订全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县干部教育工作;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负责上级调训干部的组织和协调。

  8、负责对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检查、综合、协调,参与选拔和管理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

  9、指导乡镇(场)、县直部委办局和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10、承办参照管理单位一般干部调配事宜。

  11、负责全县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科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

  12、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1、围绕党建工作中心,制订全县党员教育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

  2、负责指导全县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全县党员电化教育队伍建设。

  3、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教材的引进、复制和下发工作。

  4、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的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

  5、围绕党建工作中心,全年摄制并上报省、市1-2部具有茶陵特色的党建专题片。

  6、负责抓好全县党员电化教育的播放、收看网络建设。

  7、完成省、市部党员电教中心和县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干审组

  1、负责全县干审工作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

  2、负责审理部分老同志有关党籍、党龄、建国前参加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3、负责市、县委管理干部参加工作时间和出生时间的查证和呈报。

  4、负责县委管理干部有关问题的调查核实,参与对反映有问题的领导班子的调查了解。

  5、负责对市、县委管理干部监督的有关制度贯彻情况呈报和督办落实。

  6、负责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和科级(含副科)干部的监督。

  7、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有关工作。

  8、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组

  1、负责调查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组织的设置原则、隶属关系和活动内容、工作方法等有关问题;

  2、研究、指导全县党员队伍建设,主管党组织关系隶属本县的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
  3、指导全县各基层党组织的选举换届工作,承办县党代会和其他有关重大党务活动。

  4、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5、负责全县党内状况的统计、党员信息库的维护工作;

  6、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全县组织、政工、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提高整体素质;

  8、负责本县农村基层老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对象的调查核实、审批工作;

  9、配合、协调抓好全县“双建双扶”工作,巩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阵地;

  10、承办县委组织部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中共茶陵县直属机关委员会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批示、决议;

  2、提出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总支、支部委员会的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3、加强非公有制经济单位和改制企业的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其机构设置和党员管理工作,按季上报非公有制经济党组织建设情况;

  4、办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的总支(支部)委员会换届、党组织成立、撤销的审批工作和闭会期间的任免工作;
  5、做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发展对象的考察和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批工作;

  6、负责检查、督促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和民主生活会等方面的情况;

  7、承办县委交办的其它工作,协调完成好县委组织部的其它一些重大任务。

  档案室

  1、保管干部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2、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档案材料;

  3、办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4、登记干部职务、工资变动情况;

  5、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6、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7、调查研究干部档案工作情况,制定规章制度,搞好干部档的业务建设和业务指导;

  8、推广、应用干部档案现代化管理技术;

  9、定期向文书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档案;

  10、负责全县干部统计工作。

  11、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三、领导介绍
  
  彭新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主持县委组织部全面工作。

  肖 雄(县委副调研员、副部长):主抓干部工作,分管干部科、干审科、档案室。

  谭炳泉(副部长):主抓人才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工作,分管人才科、远教中心。

  陈璐山(副部长):主抓党建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科,负责直属机关党委日常工作,牵头部机关文化建设。

  罗年郎(副部长、人事局局长):主持人事局全面工作。

  陈小花(副部长、老干局局长):主持老干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