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妇女联合会


  一、主要职能

  茶陵县妇女联合会是全县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团结、教育全县妇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2、动员全县妇女积极参与三个文明建设,并发挥积极作用。

  3、动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议政;参与制订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4、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服务。

  5、巩固和扩大全县各族、各界妇女的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

  6、积极协调政府各职能部门,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改善妇女儿童生存和发展环境。

  7、承担茶陵县人民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承办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介绍

  刘 湘:主席,主持全面工作。

  吴琼屏: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分管办公室、维权、县妇儿工委办,“五好文明家庭”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