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政协机关文明公约
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不乱丢烟蒂,不乱扔杂物,
不乱停乱放,不乱写乱贴。
要注重个人形象,做到衣冠整洁、举止端庄;
要爱护环境卫生,做到废纸入篓、烟蒂入缸;
要保持室内整洁,做到文书入夹、摆设整齐;
要遵守公共秩序,做到摩托入棚、小车归位;
要待人热情友善,做到语言文明、谦和礼貌;
要办事大方得体,做到公道正义、又好又快。
来源:茶陵县政协办公室
日期:2008年1月15日
作者:茶陵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