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谊法制群团委员会  
     
     一、工作职责

  1、开展多种形式的联谊活动。加强与政协委员、“三胞”及其亲属的联系,经常收集听取委员的意见与建议。
  2、协助做好市政协委员联络工作。
  3、联系和团结政法部门和社会群团人士,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批评建议,并指导对口联系的政协活动小组开展活动。
  4、做好政协委员的来信来访工作,维护委员的民主权利,加强“外引内联”,积极参与“台联”、“海联”活动,做好统战工作。
  5、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有关调查研究、考察、视察活动,反映社情民意。
  6、开展法制教育,配合司法部门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民主监督,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
  7、接受上级政协对口委的指导,并承办交办的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负责人

  主 任:陈 平
  副主任:宁艳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