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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330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的通  

 

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5

 


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围绕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茶陵行动实施方案》,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为孕期妇女提供健康安全、优质有效的产前筛查服务,稳步提高产前筛查率,加快推进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网络体系的建立健全;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打造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全链条服务模式,营造上下联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构建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为群众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

(二)具体目标

2023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

1.目标人群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85%以上,目标人群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到100%

2.产前筛查目标人群检查率100%;地中海贫血筛查覆盖率稳步提升

3.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100%确诊病例治疗率达到80%以上。

4.严重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重型地中海贫血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三、服务对象

(一)叶酸增补、婚前医学检查。准备领取结婚证的男女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茶陵地区户籍。

(二)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符合生育政策,至少一方为茶陵地区户籍或非茶陵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育龄夫妻

(三)新生儿疾病筛查。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具备茶陵地区户籍;父母双方茶陵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生育政策。

 

四、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一级预防,减少出生缺陷发生。

1.大力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大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的重要意义,普及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利用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媒体广泛宣传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相关政策和提供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程序、方法通过设立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科普专栏、开展健康讲座等方式将出生缺陷防治宣教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工作效率和可及性,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出生缺陷防治服务的意识(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卫健局

2.抓实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进一步推进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力争办理结婚登记的育龄妇女全部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落实婚前医学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向群众公布获取服务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提高检测率和检测质量按照技术规范对计划怀孕的男女双方进行传染性疾病、感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检查和咨询,并给予婚育指导意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健局

3.规范做好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对准备怀孕的育龄妇女加大叶酸普及力度,充分发挥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网点作用,指导其在孕前3个月至孕初3个月规范服用叶酸。(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4.加大出生缺陷高风险因素防控力度。加强育龄妇女劳动保护,指导用人单位落实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和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劳动保护政策,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避免待孕和在孕妇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

(二)规范开展二级预防,减少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

1.持续抓好孕产妇管理。推进全县妇幼保健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孕产妇信息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加强对本辖区育龄妇女怀孕情况的摸排,做到不漏一人,将摸排的孕产妇信息推送到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并动员孕产妇定期到有关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要及时为孕产妇建立孕产期保健档案,全面开展产前筛查服务对产前筛查高风险孕妇要指导其及时到上级产前诊断机构做进一步诊断。(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卫健局

2.免费开展产前筛查工作免费提供产前筛查,评估为高风险或临界风险的孕产妇,由免费产前筛查医疗保健机构开具《转诊单》,可持《转诊单》到有产前诊断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后续干预诊断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财政局)

3.阻断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为孕早期孕妇提供1次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和相关咨询随访服务,真正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深入开展三级预防,减少先天残疾发生。

1.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对辖区内所有新生儿免费开展听力等疾病筛查,不断提升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加强对新生儿听力等疾病及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茶陵地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茶陵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分娩的6-72小时内的新生儿免费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2.加强缺陷儿童干预治疗工作。全面摸排残疾儿童残疾类别、生活状况、家庭经济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出生缺陷儿转介到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早期康复训练或者适配辅助器具,帮助其减轻残疾程度。(责任单位:县残联)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县委和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妇联、县残联、县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县卫健局统筹协调全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健全完善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将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考核目标指标,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防治服务与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的规划和行动,建立出生缺陷监测与风险评估制度结合省级财政对脱贫县给予的补助,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扩大免费检测项目覆盖面,减轻群众经济负担

(二)加强队伍建设。参照公立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模式,为全县医疗保健机构婚检、产科设定专门岗位进行招聘。新招聘的产科医师优先充实到乡镇产科紧缺岗位,逐步壮大出生缺陷防治人才队伍组织临床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医务人员成立专业技术队伍,定期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加大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

(三)压实各方责任。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突出抓好业务指导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要加大对怀孕妇女和残疾儿童的摸排管理,积极配合行业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压实责任链条,形成闭环管理;县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