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卫健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7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一、方案重新修订发布的背景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一般为5年,2016年县人民政府出台《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茶政办发〔2016〕66号)已失效。为认真贯彻实施《湖南省出生缺陷防治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2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48号),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力度,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必要重新修订发布《茶陵县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部分。一是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积极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提高产前筛查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二是工作目标。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全链条服务模式,构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儿童健康水平的总体目标,确定了出生缺陷防治项目的具体目标。三是服务对象。确定了叶酸增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的具体服务对象。四是工作内容。提出落实出生缺陷一级、二级和三级预防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严重出生缺陷儿出生和先天残疾发生。五是保障措施。强调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压实各方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实。
三、怎样落实出生缺陷防治措施?
一是广泛开展一级预防。加强孕前优生指导,普及防治知识,抓实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地中海贫血基因检测,做好增补叶酸项目,加大出生缺陷高风险因素防控力度。二是规范开展二级预防。加强孕产妇信息管理,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免费开展产前筛查,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阻断,为孕产妇早期提供1次免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检测和相关咨询随访服务。三是深入开展三级预防。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管理,为符合生育政策且夫妇至少一方具有茶陵地区户籍或夫妇双方非茶陵地区户籍但在本地区居住半年以上的孕产妇在助产机构分娩的6-72小时内的新生儿,免费开展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加强缺陷儿童干预治疗工作,做好儿童出生缺陷的筛查诊治和转介、早期康复训练,帮助减轻残疾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