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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3〕46号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湖南省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湘纲要办发〔2023〕2号)、《株洲市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关于举办2023年株洲市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株纲要办发〔2023〕2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7日
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要求,结合茶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县科协、科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科协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县科协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等工作。
(一)主办单位:茶陵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教育局、卫健局、科工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三)协办单位:县经开区、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林业局、文旅广体局、市监局、城管局、融媒体中心、畜牧事务中心、气象局、云阳街道、青少年宫
二、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各乡镇各部门可根据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拟定活动副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活动。
活动时间:2023年9月17日—21日在全县各地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贯穿全年。
三、活动安排
(一)举办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集中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8:30 —11:30
2.活动地点:犀城广场
3.活动主题: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4.责任分工:
(1)科协负责现场布置与组织。负责拱门一座,标语: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集中宣传活动;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
(2)县委宣传部、县经开区、科协、科工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人社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应急局、农业农村局、畜牧事务中心、林业局、水利局、卫健局、文旅广体局、气象局、市监局、融媒体中心、城管局、云阳街道等单位设置咨询台1个、立体球柱1个、科普展板1个、遮阳帐篷1个(统一定做,费用1000元由各单位支付)。各单位将科普展板内容和宣传条幅内容(2条)于2023年9月16日下午6:00之前报送县科协综合股彭莉;准备好宣传资料,安排2—3人于9月21日上午8:30在犀城广场参加2023年茶陵县“全国科普日”集中宣传活动。
(3)融媒体中心负责宣传报道,安排1名记者全程参与。
(4)城管局负责犀城广场交通秩序和清扫卫生等工作。
(二)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
1.主办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卫健局、科协
2.承办单位:经开区、秩堂镇、高陇镇、火田镇、腰潞镇、虎踞镇、枣市镇、界首镇、严塘镇、舲舫乡、马江镇、湖口镇、桃坑乡、思聪街道、云阳街道、洣江街道、下东街道、利民办事处、农技协及科普示范基地等。
3.活动时间:2023年9月—12月
4.活动形式: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面向农村、针对农民开展乡村振兴农民科普宣传,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自行组织好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
(2)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社区、农村中学科技馆各自开展科普宣传活动。
(3)联合产业顾问组开展科技服务相关活动。
(三)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
1.承办单位:县科协
2.协办单位:县教育局、青少年宫
3.活动时间:2023年9月—12月
4.活动形式: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进行绿色环保、航空航天、未成年人保护等科普知识宣传,提高学校科技活动水平和科普类课后服务质量;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大赛,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开放青少年宫科技馆,制作科普展板,普及科技知识,增强科普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治引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用科普讲好中国式现代化故事,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总体要求,多方位宣传展示新时代以来在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方面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生动实践。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凝聚踔厉奋发广泛力量。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科普日活动,把活动作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颁布实施20周年、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重要举措,广泛动员、精心组织,不断提升科普日活动服务力、影响力。要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切实为基层减负。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安全有序开展活动。
(三)务求活动实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基层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领域,突出群众性、参与性、互动性,打造科普新模式、新场景,开展常态化、多元化的科普服务,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强化数字赋能,促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推动优质资源广泛传播,更大范围地服务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做好宣传总结。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宣传好科技工作者做科普的典型事迹,展示好科普成效价值,提升公众参与度,营造浓厚氛围。活动宣传中,要规范使用全国科普日和科普中国标识,突出活动品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于2023年10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的书面总结和相关图片、影像等资料送交县科协综合股彭莉(QQ:394442774,联系电话:25269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