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文件精神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坚强支撑,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第一部分 组织机构。成立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以及县科协、科工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应急局、卫健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直相关单位分管科协工作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县科协主席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工作。
第二部分 活动安排。一是各相关成员单位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助力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在犀城广场举办茶陵县2023年“全国科普日”集中宣传活动。 二是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面向农村、针对农民等联合开展乡村振兴科普联合行动。三是联合教育局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联合行动,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梦想和科学志向,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