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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21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茶政办发〔2025〕10号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做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工作的通知》(湘农发〔2024〕71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4〕7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住处理好农民和土地关系这条主线,坚持延包原则,坚持稳中求进,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以承包农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得推倒重来,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允许农民集体在法律法规政策范围内通过民主协商自主调节利益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试点镇和基本情况
(一)试点镇:虎踞镇和界首镇
(二)基本情况:虎踞镇位于我县西北部,是我县的“北大门”,历来为茶陵县、攸县、安仁县“三县要津”,下辖居委会2个、行政村21个、村民小组381个,总人口约6.3万,总面积230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53850亩,其中水田39971.81亩、旱地13878.19亩;园地总面积18617.16亩,其中果园5313.82亩、茶园288.04亩、其他园地13015.30亩。
界首镇位于我县西南边界,东抵马江镇、湖口镇,西南与郴州市安仁县安平镇、牌楼乡、竹山乡交界,北与枣市镇接壤,下辖居委会1个、行政村11个、村民小组244个,户籍人口3.43万人,总面积94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729.21亩,其中水田30221.19亩、旱地7508.02亩;园地总面积12905.40亩,其中果园445.15亩、茶园10.94亩、其他园地12449.31亩。
三、试点内容
(一)坚持延包原则。从严把握“大稳定”和“小调整”的关系,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打乱重分,不以“小调整”之名行“大调整”之实,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二)规范延包程序。试点镇要规范有序开展延包工作。主要包括以下程序:成立土地延包工作小组、调查摸底形成问题台账及解决方案清单、拟定并公布延包方案、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
(三)妥善解决突出矛盾。严格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摸底调查。一是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农户家庭人口及承包地变化情况;二是摸清是否有整户消亡、全家进城落户以及整户无地等情况;三是摸清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情况,避免“两头空”、防止“两头占”;四是摸清村集体土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等情况;五是摸清农户对于第二轮延包的意愿及延包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建议等。探索和解决以下问题:一是探索直接顺延的条件和具体办法;二是对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损毁等特殊情形,探索实施“大稳定,小调整”的具体办法;三是探索跨村组跨镇的出嫁、离婚、丧偶妇女等特殊群体承包的延包路径;四是探索整户消亡土地收回和发包机制;五是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与延包的有效衔接方式。
(四)加强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保护。一是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土地承包权益,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每个集体成员都享有承包土地的权益。二是依法收回消亡户的承包地,整户消亡的,承包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可用于分配给无地户或少地户。三是严格机动地和新增耕地管理,已经预留机动地的,机动地面积不超过5%;没有预留机动地的,不得重新再留。四是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确权确股不确地必须要征得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意见。
(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一是全面开展合同网签,严格依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全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系统应用的通知》要求做好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工作;二是加强档案管理,做好农户土地承包基础资料的收集,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要求进行归档;三是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有序衔接;四是保障流转土地稳定经营。
四、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2月—4月)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试点乡镇和村要成立工作机构,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构筑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组织体系。在深入调研、座谈、走访、核查的基础上,掌握土地确权、承包地变动、承包户变化等实际情况,试点镇村要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工作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宣传动员,开展培训。试点镇要结合前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对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到期情况进行梳理,并同步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宣传培训工作,让农民对政策应知尽知。
3.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稳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以二轮土地承包以来建立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为基础,摸排本集体经济组织二轮承包以来成员变动、耕地变化及农村土地承包现状、确权登记颁证到户情况;家庭承包户退出或应退未退情况;无地少地农户情况、农用地利用现状和机动地留用情况、历史遗留矛盾问题等相关情况,全面掌握第一手信息,为延包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5月—10月)
根据茶陵县实际,制定延包试点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结合前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和延包土地测量情况开展工作,对存在问题逐一研究解决,建立健全土地第二轮承包再延长三十年工作政策体系。签订土地延包合同,分类建档造册,并建立电子数据库,基本完成试点工作。
1.确认发包方资格及承包方资格权
发包方:原则上与1998年农村土地二轮承包的发包方一致。承包方资格:稳妥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认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承包资格,以家庭户进行承包。
2.严格延包工作程序
(1)成立机构。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规定,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或代表会议依法选举村级、组级延包工作小组及成员。小组成员候选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确认后印发并公布实施。
(2)摸底核实。主要摸清:第二轮土地承包以来的承包农户及家庭成员登记,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及证书到户、承包地申请补登及信息纠错变更等情况;因开荒地、机动地、农户退回承包地、高标准农田调整、补充耕地等新增土地管理及发包情况;存在承包地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户口在本地的出嫁女、男方落户到女方的及离异妇女土地承包情况;农户延包意愿等。摸底工作由延包工作小组组织实施,通过电话、微信或上门等方式,对本发包方范围内的农户承包地、承包人口等增减信息进行调查并填好相关资料。
(3)制定方案。摸底核实完成后,延包工作小组依法拟定延包方案(草案),研究重大问题处置意见(初稿),报乡镇人民政府预审,提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讨论。修改完善后的延包方案和重大问题处置意见等,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和县二轮延包工作办公室备案后张榜公示,期限不少于15天。公示修改后的延包方案,应当内容合法、程序规范、群众满意。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实施该方案。
(4)开展调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国家调查规程等有关规定,按照延包方案要求,开展农户承包经营权调查,形成公示表、公示图等调查成果。
(5)审核公示。公示表、公示图等资料,经延包工作小组审核后,张榜公示不少于15天。公示期间,相关权利人提出异议的,延包工作小组应记录、核实;情况属实的,应修正公示结果后再公示,直至无异议。公示期满后,调查单位据此以承包方为制作单位制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由发包方责任人、承包方代表签字。
(6)签订合同。根据公示结果,按照《农村土地(耕地)承包合同(家庭承包方式)示范文本》要求,生成电子《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组织现场签订或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网签土地承包合同的,农户可自行下载合同并保存。合同记载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期限为30年,即二轮土地承包期限终止日起至30年满。纸质合同一式四份(不动产登记使用电子版合同或自行复印),承包方、发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7)完善证书。以农户土地承包合同为依据,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在新的承包期继续有效,且不变不换,对个别农户承包地现状有变化的,在充分尊重农户的前提下,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在登记簿和证书上作相应变更处理。
(8)资料归档。二轮延包试点中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档案等,严格按照《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整理,适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共享。
(三)验收阶段(2025年11月)
延包工作结束后,试点乡镇上报试点工作总结和验收申请;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档案馆等单位联合验收。各部门要认真对辖区内延包试点工作按照“四统一”“三到户”的标准进行验收,即:延包的承包地面积坐落与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相统一;延包合同签订到户、经营权登记簿延包条款办理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延包条款办理到户(换发新证发放到户)。同时,要把确权登记档案及其数字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检查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信息化管理。
(四)总结阶段(2025年12月)
对延包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炼成功做法、经验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形成延包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梳理成效和不足,有效评估、提炼精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可持续、可借鉴、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明年的整县试点保驾护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县人民政府县长为召集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召集人,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水利局、档案馆、林业局、司法局、信访局、公安局、妇联等为成员单位的延包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加强政策支持协同,推动延包工作落实。工作机制下设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经管站站长任常务副主任,承担延包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抽取精干力量成立延包试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指导试点乡镇的延包工作。试点镇要成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试点工作小组,制定延包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延包政策、业务和技术培训、稳妥做好合同网签、信息变更、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局(经管站)负责牵头制定工作意见、工作方案,操作程序和技术规程,落实有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业务指导等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专班的日常工作。同时,定期听取试点工作情况,审议试点镇的延包工作方案,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组织延包档案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移交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配合做好林地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妥善解决好林地和承包土地的重叠问题,并界定农民尝试用于耕种的林地情况。
县水利局负责提供水库红线图等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水库范围与承包土地界线的衔接。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林权登记和遥感影像数据等相关成果资料以及国有土地红线范围,负责协调确权成果数据脱密处理,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与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做好土地延包方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把关工作,指导并协助试点镇调解组织开展农村土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核实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延包农户家庭成员户籍信息资料。
县财政局在节约的原则上负责做好工作经费保障。
县信访局负责协调处理延包工作可能引发和出现的群众集体上访和其他信访问题。
县妇联负责延包工作中妇女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宣传,信息上报,做好延包工作中妇女权益的维护。
县档案馆负责延包档案工作的业务培训、监督和指导,以及档案的接收、保管和利用。
虎踞镇、界首镇负责本乡镇延包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延包工作的摸底调研、组织实施、统计、总结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村(组)出台延包方案和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化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三)保障试点经费。试点经费在节约的原则上,由县财政据实保障,主要包括技术服务购买费及宣传、培训、承包合同、证书印制等经费,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四)加强风险防范。密切关注延包试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电子显示屏等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准确了解延包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六)加强信息反馈。试点乡镇每月30号向县延包工作专班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联系人:龙梦文,联系方式:13789073648),遇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附件: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乡镇试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