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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6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茶政办发〔202520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

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912


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

政策实施方案

 

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稻谷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湖南省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财建〔202415文件精神,现金直补以种植者2024年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作为补贴测算依据确定我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35/

)补贴方向。一是全县水稻种植户现金直补;二是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提取不超过30%早稻集中育秧主体、实行订单含储备订单生产的种植者另外增加补贴;三是统筹2024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结余资金用于2025适度规模经营种植补贴。具体计划分2种类型发放:(1双季稻试验田补贴。安排资金130万元,对粮食生产的3个重点镇(虎踞镇、界首镇、下东街道)双季稻试验田种植主体进行奖补,要求双季稻播种面积不少于2000,验收合格后每个主体奖补10万元。乡镇申报的25个双季稻试验田种植主体进行奖补要求双季稻播种面积不少于1000,验收合格后每个主体奖补4万元。对验收面积少于规定面积的主体按补贴标准核减金额。(2)剩余资金对在我县范围内合法耕地上从事水稻(早、中、晚稻)种植面积合计在200亩(含)以上的种植主体发放种植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数据核定。

)补贴资金兑付方式。对水稻种植户的现金直补资金由各乡镇(街道)录入阳光审批系统后,由县财政局乡镇财政服务中心通过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准确兑付,切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制定方案宣传政策组织申报村级审核村级公示乡级审核公示上报县级有关部门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发放补贴的程序进行。

(一)制定方案。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我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会议、印发宣传手册、传单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发动生产者申报,避免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

(三)组织申报。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按照属地管理、所在地登记的原则,在粮食作物种植所在地进行归口登记。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由粮食种植农户到村民小组登记、行政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复核,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确保谁种粮谁享受补贴,使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1.农户登记申报。粮食种植农户要按照自身经营耕地的粮食种植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粮食种植耕地所在的村民小组申报,准确提供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种粮面积、联系方式等申报信息数据,并在补贴申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村民小组核实。各村民小组要根据组内耕地流转情况和种植情况,对粮食种植农户签字确认的补贴申报资料进行认真审查、核实和汇总,做到不重不漏。核实无误后,及时向村(社区)报送粮食种植面积核实申报表及相关申报资料。

3.村(社区)复核、公示、上报、录入。各村(社区)对村民小组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和汇总,发现未种植水稻的田块申报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等问题的要及时纠正。核实后在村组人流集中处将附件1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并留存公示影像资料。各村(社区)要按规定时间将申报资料上报乡镇(街道),同时将补贴对象信息录入阳光审批系统中,并对本辖区粮食种植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乡镇(街道)审核、汇总、公示。各乡镇(街道)对各村核实上报的补贴面积申报表、汇总表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负责人和经办人要在乡镇(街道)水稻种植面积汇总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街道)应及时进行核实和修正,必要时要进行二次公示。各乡镇(街道)要于930日前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本辖区的水稻种植面积到户申报登记表、乡镇(街道)核实汇总表和公示影像资料(附电子文档),并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对本辖区粮食种植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县级汇总确认。县农业农村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补贴数据进行抽查复核,核实后汇总确认,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重点审核补贴面积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数据的逻辑性,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乡镇(街道)重新核实。经查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进行通报和处罚。

6.资金录入发放。公示完成并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阳光审批系统向县财政局推送并申请拨款,经湖南省财政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系统,将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发放的时间节点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账户中。

三、职责分工

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补贴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一)县农业农村局

1.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

2.负责各乡镇(街道)申报的基础数据的审核、汇总,提出资金安排建议

3.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县财政局

负责资金分配下达、审核拨付、预算绩效管理及资金使用财会监督

(三)县发改局

1.督促县内种植户与收储企业(含:中储粮茶陵县分公司)订储备订单;

2.负责制定订单收购计划和补贴标准,并统计收购数量。

(四)各乡镇(街道)

1.负责采集补贴对象身份、种植面积等补贴基础数据

2.负责对照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发放要求,核实不能发放稻谷目标价格的情形,在申报时予以剔除,不予发放

3.对补贴名册、补贴面积等基础数据,按规定做好审核、公示、录入工作,上报县级相关部门审核,做好补贴整册建档,负责补贴档册保管等工作

4.本辖区内稻谷目标价格补贴申报面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5.完成补贴政策的宣传与政务公开工作

(五)各村(社区)

各村(社区)对村民小组报送的申报资料进行复核和汇总,核实无误后要在村公示栏张榜公示,并对本村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面积核定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推进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并督促各村(社区)开展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张榜公示和数据资料报送,并及时录入补贴信息等县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汇总分析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水稻种植补贴基础数据,财政部门和人民政府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发放相关情况,并提请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发)兑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

(二)加强政策宣传。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广播、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等多形式宣传,使基层干部群众、各类稻谷种植农户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提高各补贴对象对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

(三)做好基础工作。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制度,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一卡(折)通。坚持并完善补贴公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等制度,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补贴对象信息动态更新、补贴信息完整真实。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补贴政策落实及补贴工作台账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严明申报纪律。申报者必须如实填报补贴面积,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建立个人诚信记录,对骗取、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记入个人失信记录,对伪造承包合同、虚报补贴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生产者当年及今后两年补贴申请资格,进行全县通报,3年内不得申报农业农村部门的项目和各类奖项,并将其列入所有补贴项目的重点抽检对象。

(五)完善档案管理。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稻谷种植补贴项目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县农业农村负责收集各乡镇(街道)的汇总料,并按照规范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附件:1.茶陵县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到户申报登记表

2.茶陵县2024年乡镇(街道)水稻种植面积汇总表

3.茶陵县2025年储备订单收购签约登记表


附件1

茶陵县2024年水稻种植面积到户申报登记表

填报单位:____________乡镇(街道)__________村(居委会)___________                            单位: 亩

户主

姓名

身份证

号码

一卡通账号(折)

耕地面积(含流转)

自报种植面积(亩)

户主签字

农户联系

方式

村核定种植面积(亩)

备注

早稻

中稻

晚稻

小计

(手机

号码)

早稻

中稻

晚稻

小计



























































































合计
















附件2

茶陵县2024年乡镇(街道)水稻种植面积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年                                                     单位: 亩

村(居委会)名称

耕地面积(含流转)

村申报种植面积

乡镇(街道)核定种植面积

备注

早稻

中稻

晚稻

小计

早稻

中稻

晚稻

小计



































































合计











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名:                                 乡镇(街道)农技专干签名:

附件3

茶陵县2025年储备订单收购签约登记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单位: 吨

 

序号

收储企业

订单业主姓名

地址(乡、村)

签订时间

品种(早/中晚稻)

签订粮食数量(吨)

实际送粮数量(吨)

核实水稻种植情况(是/否)

订单业主联系

电话

备注




































































文件链接:解读《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