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8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大中小】
现就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相关内容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稳定稻谷生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目的
突出稻谷,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稳定稻谷生产能力,保障口粮绝对安全。切实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在保障水稻种植者利益的前提下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双季稻生产和培育粮食种植大户,发展粮食生产,以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推动全县粮食产业更好更快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是全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合法经营权)上的水稻实际生产者(指从事水稻种植的本地农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合法的外来租种者等)。对国家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种植的稻谷不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现金直补以种植者2024年实际种植水稻的面积作为补贴测算依据,确定我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为35元/亩。
(三)制定方案。由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我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二)宣传政策。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会议、印发宣传手册、传单及广播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发动生产者申报,避免因宣传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
(三)组织申报。稻谷目标价格补贴采取自愿申报制,按照属地管理、所在地登记的原则,在粮食作物种植所在地进行归口登记。即按照现行行政区划,由粮食种植农户到村民小组登记、行政村(社区)审核、乡镇(街道、办事处)复核,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确保“谁种粮谁享受补贴”,使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四)责任分工。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补贴发放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管理和监督责任,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工作进度。
(五)工作要求
明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配合,协调推进各项补贴发放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并督促各村(社区)开展补贴面积的申报、核实、张榜公示和数据资料报送,并及时录入补贴信息等。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及时汇总分析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水稻种植补贴基础数据,向财政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提供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及资金发放相关情况,并提请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发)兑付补贴资金,并对补贴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
(六)保障措施。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基础工作,严明申报纪律,完善档案管理,确保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工作有序推进。
四、制定实施方案的意义
落实本工作方案,是为深化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强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灵活性和弹性,更加有效地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实施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保障稻谷生产和优势产区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支持深化稻谷收储制度改革,保持我县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发挥更好作用。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茶陵县2025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