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

解读《茶陵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茶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2 访问量:次 【字体大小:

为提高耕地地力补贴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确保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良性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湘政办发〔201572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的通知》(湘财农函〔20191号)《茶陵县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茶政办发〔201590号)的要求,近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茶陵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3部分。

部分核定内容及时间核定内容为2020年全县计税面积内的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和双季稻种植面积,作为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依据。对进行种植结构调整的耕地,以2016年实际种植的农作物和双季稻面积为基准,补贴到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必须于930日前将上述两种种植面积数据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第二部分核定步骤。明确通过政策宣传农户自行申报村民小组审核、公示、申报行政村审核、公示、申报乡镇(街道)审核、汇总、申报县级确认数据录入资金拨付等步骤做好茶陵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村组明确要按照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策宣传收集资料上报等方面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此次耕地地力补贴面积核定工作,确保面积核定工作圆满完成。

文件链接:茶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茶陵县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